关于第三批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的铅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环保核查情况的公示
关于第三批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的铅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环保核查情况的公示 2014-05-12
为确保公众身体健康,提升污染防治水平,我部开展了铅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环保核查工作。经企业自查、省级环保部门初审、专家资料审查,第三批共有32家铅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基本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32家铅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名单在我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部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14年5月12日-5月16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010-66556296 传真:010-66556244 电子邮件:csc@mep.gov.cn 通讯地址: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的铅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名单(第三批)
19-1.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核查自查表(海关东路6号) 19-2.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核查自查表(海关东路7号)
(原网址:http://wfs.mep.gov.cn/gywrfz/cytz/dbgg/201405/t20140512_273877.htm) |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
China Battery Industry Association
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6号 邮编:100740
电话: 010-65251329
传真: 010-65599550
邮箱: cbiaweb@126.com
Copyright © 2013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
京ICP备06063560号 京公网安备:11940899266-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