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批符合要求的铅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环保核查情况的公示
为确保公众身体健康,提升污染防治水平,我部开展了铅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环保核查工作。经企业自查、省级环保部门初审、专家资料审查,第三批共有32家铅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基本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32家铅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名单在我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部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14年5月12日-5月16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010-66556296
传真:010-66556244
电子邮件:csc@mep.gov.cn
通讯地址: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的铅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名单(第三批)
19-1.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核查自查表(海关东路6号)
19-2.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核查自查表(海关东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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