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 >
相关阅读
最高1000万 福建对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给予奖励补贴
2024-04-15 14:55

根据福建省省财政厅消息,省级财政对通过行业规范条件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按每家2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对年处理能力在1万吨及以上、年再生利用量达5000吨及以上且信息完整、生产前驱体或正极材料的企业,按每吨1000元标准予以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1000万元。

聚焦强化技术创新和标准引领,省级财政对牵头制定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分别最高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奖励。

作者:福建省省财政厅
  • 【热点专题】储能峰会
    2024/7/17-7/19 中国深圳详细 >>>
  • 【热点专题】铅蓄电池行业规范管理专栏
    已公告的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企业名单汇总。详细 >>>
  • 【热点专题】刊物订阅
    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