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电池行业内推荐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关于协会、学会在本行业内推荐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决定,2023表彰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根据评选表彰工作要求,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将在电池行业内推荐先进集体1-2个,劳动模范不超过2名。
一、推荐原则:面向基层单位、面向班组车间、面向生产、服务、工作一线。兼顾特色区域、产业集群分布和东西部地区发展等情况,具有代表性和先进性。
二、推荐要求:按照“劳动模范中一线职工数量不低于总数的50%,企业负责人(包括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厂长)的评选比例控制在劳动模范总数的10%以内。先进集体一线车间班组不得低于50%。”总体要求,以推荐一线职工和一线车间、班组为主。
三、时间安排:请各会员单位将推荐名单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于7月18日下班前报协会党建信息部,邮件标题备注“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推荐单位名称/推荐人员姓名”。
四、联系人及电话:张丽丽 010-65289831
发送邮箱:cbiazll@126.com
附件:
1.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推荐表.docx
2.全国轻工行业劳动模范推荐表.docx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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