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电池协[2017]03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国家标准委《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标联[2016]109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国电池行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推动电池行业自主创新,增加标准有效供给,满足电池行业发展需要,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组织制定了《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在2017年协会理事会上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多次讨论修改,并经理事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执行。
附件:《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docx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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